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份被称为“水十条”的文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应该控制在10%以内”,这被认为是目标任务难度最大的一项。多年来,水环境保护多注重大江大河,此次“水十条”将城镇黑臭水体作为攻坚重点,体现了大小并重、知难而进的思路。针对黑臭水体形势及其治理思路,《环境保护》杂志对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进行了专访。
自上海苏州河最早出现黑臭水体以来,我国黑臭水体形势愈发严峻,主要原因是什么?
在条件尚未成熟的背景下加速城镇化,大量生活与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水体吸纳的污染量超过自身自净能力。迅速的城镇化在产生大量污染物的同时,也加速了水生态功能碎片化。一些原有的自然水系尤其是小水系遭到空前毁灭性的破坏甚至消失,不利的水动力条件造成水体不流动,加上污染物增多,水体功能丧失,本应流水的河流异化成流污。另外,地势平坦的地区,即使水生态系统没有碎片化,但由于没有落差水流缓慢,河道底部也容易形成污泥淤积。
按照“水十条”抓好差两头的原则,黑臭水是差的代表,也有专家称黑臭水体是“水十条”最难点,那么治理难在何处?
首先是截污治污难。治污难点在于点多面广成分复杂,任务重能力低下。比如,污水收集治理能力不足,管网不配套。很多大中城市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其中,目前深圳还缺少5000公里左右污水收集管网,城市每天有90万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水环境。
其次是底泥疏浚工程浩大。长年累月的黑臭水体在河流底部积累了大量的淤泥,有些淤泥厚达1~2米,其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有机物、无机物等,疏浚清淤工程浩大;大量的淤泥从河道挖出后无处存放,目前对淤泥的处理工艺尚不成熟,淤泥不经加工不具备任何使用价值,清淤疏浚处于“不清污染,清则无处安放”的处置两难境地。
再次是水流沟通难度大,对于生态功能碎片化的水体,要使其流动起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甚至会涉及搬迁、交通规划等事项;否则,即使经过截污、技术处理、底泥疏浚消除黑臭,水体在不流动的情况下,大气中污染物沉降也极易再次造成水体污染。另外,水体“由差变好难,由清变黑易”,黑臭水体治好以后管理不到位会很快反弹。
黑臭水体并不是科学概念,而是公众的主观感受,下一步是否考虑制定相关的评判标准?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评价体系由住建部门负责编制,目前评判体系正在制定中。根据我国当前黑臭水体的现状及特征,结合各国各地的实践,建议建立以溶解氧为核心指标的评价体系。黑臭水体治理的关键是改善水体的溶解氧状态,使水体由低氧/厌氧恢复到正常的好氧状态。国家重大水专项相关研究成果,建议以溶解氧为核心,建立包括臭阈值、透明度、色度等4项指标黑臭水体评价体系。其阈值为:溶解氧1毫克/升、臭阈值100、透明度25厘米、色度20,当其中任意一个指标值超过阈值时,则可判定其为黑臭水体。
编辑:曲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