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秀英,有人喊你来取10万买房订金了——8月5日,《新京报》上出现了一则不寻常的寻人启事:北京一家房企公开寻找多位联系不上的买房人,请相关买房人取回几年前的买房订金。其中,一位名叫“黄秀英”的买房人,3年多前交的这笔订金多达10万元。
订金缴纳超3年,买房人“一去不返”
从寻人启事上看,公开寻找相关买房人的房地产企业为k2地产,所涉及的楼盘主要为k2地产在通州开发的k2百合湾和m5朗峰两个项目。
k2地产此番寻找的6组7位买房人,各自缴纳的订金分别为1万元、2万元和10万元,买房下订都已经有三年以上甚至四年多的时间。其中,缴纳了10万元定金的,为k2百合湾2012年的一位购房人黄秀英;m5朗峰一位买房人王杉,缴纳订金的时间最早,为2010年12月19日,当时缴纳了2万元订金。
记者联系到k2地产品牌中心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这6组买房人在各自缴纳了订金之后,就一直没有买房。销售及公司客服人员后来根据买房人留下的电话联系,一直也没能联系上。对于买房人交了订金后失联的原因,k2地产有关人士表示:“这种情况很少发生,特别是在近几年北京房价上涨的年代,我们一方面主动和客户联系,一方面也在等待客户出现,现在实在没办法了,才想到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的办法”。
业内人士介绍,一般地产项目在开盘前,会通过缴纳订金的方式确定买房人购房意向。正式开盘后,买房人如果购房,订金会直接算进首付款;如果买房人因故弃购或者是没买上房,订金会在一定时间内退回。同时,该人士也表示,以上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购房者退订金通常不会如此顺利。“k2地产主动寻找失联购房人退还订金的行为,也许是为地产行业开了个好头。”
买房人可否索求订金利息?开发商称“依法行事”
对于买房人缴纳订金后“失联”的现象,北京一家房产经纪机构人士表示“不多见”,这位业内人士还表示,买房人凭借当时收据取回订金应该没有问题,但如果索要利息,恐怕由于单方面失联的原因,很难索求。
以黄秀英2012年4月缴纳10万元订金为例,三年下来活期利息也超过1000元。
一旦买房人现身,房企会不会支付利息?k2地产品牌中心有关人士回应称,将依据相关法律行事。这位人士还表示,k2地产本身是秉承契约精神、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这次公开寻找当年缴纳了订金的买房人,本身也是对买房人负责,是在履行企业责任。“我们始终认为,对于一家房地产公司而言,除了产品本身之外,始终站在客户的角度,对客户负责,才是一家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
北京另外一家房企法务人士对记者介绍,实际操作中,缴纳订金到买房人签署购房合同或者弃购,时间不长,都不会计算利息。这种由于个人原因长时间未取回订金的,买房人主张索求利息依据不足。
“买房人最大的损失不是几百上千的利息。”在上述房产机构人士看来,缴纳了订金的买房人潜在最大的损失在于买房的升值收益。k2百合湾2012年4月的售价在24000元/平方米的水平,如今在链家等中介门店里,二手房报价都在37000元/平方米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