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如今再度步入如火如荼阶段,但有关买房的纠纷依旧不断。而在众多的购房纠纷中,购房订金究竟该不该退,能不能退的纷争也越来越多。成为了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争执的一大焦点。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条文的一般规定来说,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因此当购房者与开发商最终未能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应按不同情况处理订金的何去何从。
但是,对于订金,不同的开发商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有些良心开发商来说,哪怕是购房者未按约定履行购房合同,他们也会视情况把订金退还给定房者的,像k2地产就是其中的典型。不过,k2地产的业务人员在退还订金的过程中却遇到了一些困扰,因为他们要找的订房者居然“失联”了。
其实,这个事情还要追溯到三年前甚至五年前,当时有几名购房者在预订k2百合湾和m5朗峰项目时交了一万至十万元不等的订金。但是在购房时这些定房者却没有到现场签订购房合同,销售人员通过预留的电话联系订房人,但不是无人接听就是返回空号或者关机不在服务区,致使订金至今无法退还。虽然数年来k2地产从未中断寻找这些订房者,但是在百般找寻未果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报纸打寻人广告的方式做一次最后的努力,喊这些留下几万元甚至十万元订金却不要的土豪们赶紧回来取订金!
对于这些预交了订金却失联的订房者来说,依笔者推断,要么是以为没有签订购房协议所以订金不退而没有想过取回订金,要么就是觉着预交的订金数额太小觉得取不取回都无所谓的心态。当然也不排除订房者真的是压根没把订金这件事放在心上,已经移民出国或者到外地、国外工作手机换号的可能,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订房者个人遭遇意外而亲人又不知购房订金这件事。
总之,通过这一则报纸广告,我们都希望这几笔订金尤其是数额较大的订金都能尽快找到他们的失主,也希望这些失联的定房者都能幸福平安。同时,也希望有越来越多像k2地产这样的良心开发商能够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心系购房者的利益,保证定房者的订金不蒙受损失,胸怀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让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更加和睦,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