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370-7238322
通讯地址:柘城县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47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一览表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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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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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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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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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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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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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万卡拉金刚石微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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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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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万刚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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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投
3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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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废水:机械设备冲洗水和少量泥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气:施工期合理布局,采取合理规划弃土、运输时使用篷布覆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使用预拌混凝土等措施,出现4级以上风力天气禁止进行土方施工,以缓解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采取屏障、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固废: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营运期
污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氧化+二沉池+混凝沉淀+消毒”二级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废黄河,出水水质必须满足《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18-2014)污染物排放限值(cod:50㎎/l、氨氮:5㎎/l)。废气;硫酸雾经集气罩进入酸雾净化塔收集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粉尘利用自带粉尘回收装置收集回收利用。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置于车间内,经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废: 生产固废回收回用;酸碱容器或包装物、废酸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定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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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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