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融合豫工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1日。
电话:0370-7238322 通讯地址:柘城县未来大道汇龙大厦9楼(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柘城县融合豫工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柘城县牛城乡草帽王村 |
柘城县融合豫工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主要建设分拣流水线2条,金属分拣、塑料分拣、废纸分拣中心各1个,仓库、堆放区各1个,钢架结构厂房6栋,建筑面积2850㎡。 |
施工期 废水:机械设备冲洗水、少量泥浆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废气:施工期合理布局,采取合理规划弃土、运输时使用篷布覆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等措施,以缓解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采取屏障、夜间禁止施工、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固废: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没有价值的废弃物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采用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分拣车间安装通风装置,加强通风。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置于车间内,经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
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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