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4月26日发布消息称,食药监总局3月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19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分别为: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级优盾婴儿配方奶粉(1)中氯的检出值为8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12~38mg/100kj。吉林省的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贵族幼儿配方奶粉中锰的检出值为1.11μ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1.2~24.0μg/100kj。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为黑龙江汇昌贝滋特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幼儿配方奶粉(3段)中亚油酸的检出值为0.12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0.07~0.33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为≥0.16g/100kj。
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食药监总局通知吉林、黑龙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严格监督,杜绝不良品流通到市场,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同时,生产型企业也应从根源抓起,严格把关质量关,只有质量好了,企业才能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