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FV车牌:由大陆开往香港的两地车牌;粤Z车牌:由香港开往大陆的两地车牌;
FV办理条件:
1.深圳湾口岸:在我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办理一辆
2.办理港珠澳:在我省三年内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3.有内地驾驶员,需持有内地身份证,两地驾驶证、商务签证。
4.车是以大陆公司的名义并在大陆购买(FV为内资企业办理)
粤Z办理条件:
1.深圳湾口岸:到我省投资的国外、港澳台商户,其上一年度在我省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可以申办辆
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第2辆商务车;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第3辆商务车,
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多不超过15辆。
2.港珠澳大桥:、境外企业或个人到广东省内投资企业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
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第2辆;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
3.有香港驾驶员,需持有香港身份证,两地驾驶证、回乡证。
4.车是以香港公司/董事/股东的名义并在香港购买。
中港两地车牌注意事项:
1、两地车牌办理之后三年内不得更换办理时的车辆;
2、两地车牌办理之后一年内不得更换主驾驶人员;
3、FV车牌一年内不得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
4、粤Z车牌三个月内需要往返大陆境内一次;
5、粤Z两地牌不可以驶出广东省境内;
*以上就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及两地车牌其他一些注意事项。如对两地车牌办理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