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的制作,母公司应当持有广播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根据《广播广播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条例》,我国对开设广播广播节目制作经营组织或专题、栏目、综艺节目、动画版、广播电视剧、电视剧等广播广播节目制作和节目万峰套利、代理商套利等主题活动,实施许可规章制度。
广播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和母公司注册登记证照一样,如果相关以下内容发生了变化,就需要办理手续更动审批程序手续。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涉及到的更动以下内容为:母公司名称;紫苞人;注册登记地址;经营范围。广播执照实施年检制度,所以母公司更动后广播执照也应尽快办理手续更动审批程序手续。
广播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年检需要满足的条件:
1、按法规及时准确地朝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经典电影首次发行展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2、首次发行展映的短片应当是经广播经典电影电视部经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颁发上映许可证的短片;
3、依照有关法规上缴国家经典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典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5、首次发行展映短片的职能部门应当拥有所首次发行展映短片的首次发行展映权;
6、每年应当首次发行展映不少于法规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短片(原生动物球幕、全景、动感等新形式经典电影展映职能部门除外)。
广播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年检业务流程:
1、省广电局发出指示年检指示,中小企业在国家广播经典电影国家广电总局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络申报夭逝,耐心等待市工商局复核;
2、中小企业准备年检材料,并向区广电局呈交年检材料进行审批程序;
3、中小企业耐心等待复核结果,市工商局发出指示年检指示,不借由的以书面材料证明告知中小企业;
4、年检借由的中小企业可领取广播广播节目许可证,年检不借由的中小企业按照书面材料说明修改材料,再重新呈交,直至审批程序借由,以上就是广播广播节目经营许可证年检业务流程,如果大家在年检过程中有什么不明白的都能够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