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踏信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与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普货,冷藏冷冻的物流公司,是一家从事跨省市公路货物运输和仓储的服务性企业。公司实力雄厚,拥有多年的营运经验。公司在仓储部现拥有5000平方米仓库,冷藏冷冻仓库1000平方,仓储能力达5000余吨。设有多个和储运网点,自备货运车辆30余辆(5T-30T),网络合同车100辆,另有多辆危险品车辆,备有市区通行证可随时为您提供市内短驳,零担快运业务,设有标准市内仓库备有各类铲车等装卸设备。公司在全国部分城市与近百家物流公司建立了长期可靠的联运关系。实现了物流配送的一站式服务,在解决货物快速分流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门到门配送服务。为了促进市场竞争能力、强化公司管理和提升企业形象
为深入贯彻物流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物流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疫情防控要求,部修订形成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物流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物流病毒防控
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物流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物流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疫情防控要求,部修订形成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物流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指南》的宣传贯彻工作,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作业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指南》各项要求,坚决防止物流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的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物流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参照本指南有关精神部署落实。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1月20日
附全文:
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物流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
(第三版)
一、依据和适用范围
为切实做好物流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物流病毒防控和消毒主体责任,预防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从业人员受到物流病毒感染,防止物流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按照国务院应对物流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物流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物流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号)、《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等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物流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41号)等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的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冷链物流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环节中物流病毒污染的防控。
本指南以预防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从业人员受物流病毒感染为主,突出装卸、运输等重点环节防控,注重加强冷链食品包装的消毒。
冷链物流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疫情防控规范和技术指南要求,按照本指南要求做好物流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执行当地应对物流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部署。
二、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
(一)装卸作业人员防控要求。
安排已完成物流肺炎疫苗接种的人员作业,港口内、外贸作业人员要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工作期间从严做好个人防护,搬运货物前应当穿戴工作衣帽,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等,有条件的可穿戴防护面罩、防疫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如果搬运过程中发生口罩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国际航行船舶经海关检疫,并取得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出具船员健康承诺,方可安全稳妥地开展港口装卸作业。特别是装卸来自于有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要全程规范戴好口罩,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接触到可能被物流病毒污染的冷冻水产品等。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告示牌、警戒线等隔离措施,原则上禁止船员进入码头作业区域;需要船岸配合时,应当要求船员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采取轮流作业或增加作业间隔等措施,尽量避免码头人员与船员发生直接接触;对确需上岸作业的船员,应进行体温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