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四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一年以上。
三级申报基本条件: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两年以上。三、ITSS二级基于三级的基础上,在体系构建时更加注重部门,资源之间的关联性与协调性,并对企业的应急相应机制提出要求;并且需要组织专家以材料审查、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和确认。
二级申报基本条件: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4)申请单位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满一年以上。
一级申报基本条件: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一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4)申请单位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满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