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种类的文书可办-理国内领事盖章?
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主要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公证等等。
商业类文书(如经济类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主要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INV等等。
文件要求:
1、下列领事要求所有盖章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领事留底(不收盖章费)
2、下列领事要求提供盖章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country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民主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