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锈钢、铝和铝合金材料及制品按照表A2选择迁移试验条件。
表A2不锈钢、铝和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的迁移试验条件
材料及制品类别迁移试验条件 | 材料及制品类别迁移试验条件 |
不锈钢材料及制品煮沸30min,室温放置24H | 不锈钢材料及制品煮沸30min,室温放置24H |
铝和铝合金材料及制品(食具除外)煮沸30min,室温放置24H | 铝和铝合金材料及制品(食具除外)煮沸330min,室温放置24H |
铝和铝合金食具煮沸的食品模拟物与样品接触后,室温放置24H | 铝和铝合金食具煮沸的食品模拟物与样品接触后,室温放置24H |
2、 其他金属材料及制品按照表A3选择迁移试验条件。
表A3其他金属材料及制品的迁移试验条件
预期用途 | 迁移试验条件 |
室温或室温以下、3d以上接触食品(包括不超过2H的高温杀菌处理,室温或室温以下、30d以上的贮存) | 40℃,10d |
室温或室温以下、3d或3d以下接触食品 | 40℃,试验时间按GB 31604.1-2015表3的规定选择 |
室温或室温以下、3d或3d以下接触食品,偶尔接触热食品 | 70℃,试验时间按GB 31604.1-2015表3的规定选择 |
热灌装,随后在室温下、24H或24H以下贮存 | 70℃,2H,随后40℃,24H |
蒸煮、煎炒、烘烤等高温接触(无涂层铁制煎炒锅除外) | 沸腾温度,2H |
无涂层铁制煎炒锅 | 沸腾温度,1H |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及其他处理食品用电器 | 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标示或生产经营中预期使用的*长时间和*高温度,按GB 31604.1-2015表3和表4的规定分别选择试验时间和温度,但试验温度*高不超过100℃ |
其他要求
1、对于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产品,如果产品说明书标示了额定容积,应取*小额定容积及其对应的接触面积作为食品模拟物体积与样品接触面积之比。
2、如产品本身带有适配封盖,可按照正常使用时的封盖状况进行试验。
3、当需要对镀锡或镀铬薄板容器进行食品模拟物的迁移试验时,应尽可能模拟容器正常使用时的密封状态,防止空气进入容器内。可采用实际用户密封好的空罐,在罐盖中央钻一小孔(孔径应尽可能小),用洁净的注射针筒或其他适合的器具,将已加热至试验温度的食品模拟物经此小孔注入罐内,直至注满。用封口膜或合适的惰性塞子密封孔口,防止空气进入罐内。按照选定的条件进行迁移试验,达到规定试验时间后,晃动罐体使罐内溶液混合均匀,打开罐盖,立即将溶液倒入洁净的玻璃或塑料容器中,用适量硝酸使溶液酸化后进行目标物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