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启动啦~~
首版次软件产品:
是指企业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功能或性能有较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填补市场空白、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在市场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首版次软件产品范畴。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征信记录良好。
2.具有较强的软件产品研发能力,良好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支撑。
3.已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注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并按时填报数据(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企业除外)。企业注册登录及数据填报事宜请与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接。
(二)申报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单位通过自主研发创新活动,依法拥有申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且必须是著作权人第一作者。申报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时间距本次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超过2年,即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6月15日(不含)之后。
2.技术水平。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打破市场垄断;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被列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示范项目;或基于鲲鹏、龙芯、飞腾、麒麟、统信等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且通过相应兼容性测试。产品申报时应提供由科技部或教育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3.性能质量可靠。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软件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报告须盖有“CMA”或“CNAS”专用标识。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后的累计销售(服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不含税,销售(服务)合同、发票日期须在著作权证书获取日期之后。
5.申报产品应为市场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二、申报范围
2023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范围如下:
(一)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
(二)工业设计仿真、生产控制、工控安全、工业APP等工业软件;
(三)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电子政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大型行业应用软件;
(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兴平台软件;
(五)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等嵌入式软件;
(六)信息安全产品软件;
(七)工具、测试等支撑类软件。
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申报认定范围。
三、申报时间: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首版次软件产品,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相应的产品申报书和《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推荐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在检测方面,腾创实验室(广州)有限公司深耕于检测技术行业,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品质的第三方检测及技术服务,已形成以检测为主的综合服务,检测业务覆盖软件测试、电子政务工程评测及验收、信息安全评测、通信网络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等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验服务。如您需要软件测试报告用于两免三减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业软件APP、《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项目验收》、《科技成果鉴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首版次软件产品评定》、《创新产品评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项目申报,请联系腾创实验室(广州)有限公司为您提供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