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既可指更换胎面胶,也可指更换胎侧胶等。
将已经磨损或其他原因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轮胎,经翻修加工使之重新具有使用性能的加工过程统称轮胎翻修。
轮胎翻修又区分为多种情况。传统上将只对胎面进行贴胎面重新硫化的过程(该轮胎允许有伤洞,但须进行专业处理)称之为轮胎翻新
视轮胎损坏程度的不同,分别采取顶翻、肩翻或全翻工艺进行翻新。
国家立法支持轮胎翻新行业
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章第四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
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
翻新轮胎标志
国家强制性标准gb7037-2007《载重汽车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必须标示“retread”或“翻新”字样,还需标志翻新次数,翻新批号。
国内轮胎翻新行业简况
一、轮胎翻新行业的基本现状:
我国是世界橡胶消费大国,随着汽车工业和矿山机械的迅猛发展,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橡胶消费国。据世界橡胶研究组织统计,我国2008年橡胶消费量为599.5万吨,占世界总消费量的27%。同时我国又是一个橡胶资源十分匮乏的国家,国内70%以上的天然橡胶和40%以上的合成橡胶依赖进口,供需矛盾十分突出。2008年国内各类轮胎产量约为5.46亿条(包括摩托车胎等),废旧轮胎生成量近2亿条。
众所周知,世界翻胎业创立至今已走过一个多世纪,我国轮胎翻新业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28年出现的翻胎社,即使从1937年国内建立第一家翻胎厂算起,至今也已有72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轮胎翻新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04年到2008年5年间,国内新胎产量分别为2.39亿条、3.18亿条、4.33亿条、4.79亿条、5.55亿条(5年时间增长了1倍多)。由于天然胶及合成橡胶资源的严重不足,也推动了轮胎翻新行业的迅猛发展。旧轮胎翻新量在逐年递增,已由2004年到800万条、2005年960万条、2006年突破1000万条大关,2007年有增长至1100万条、2008年1200万条、2009年达到1300万条。我国轮胎翻新行业开始步入世界轮胎翻新生产大国的行列。尽管我国轮胎翻新行业发展较快,但翻新轮胎的品种还不够广泛,目前80%以上集中在公交、货运栽重汽车的轮胎翻新上。其它如:轿车轮胎的翻新才刚刚起步,大型矿用轮胎的翻新率仅占20%,航空轮胎的翻新率仅为10%左右。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对国内54家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轮胎翻新实现工业总产值22.3亿元;对209家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再生胶生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23亿元。
二、近五年行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行业规模扩张较为明显。据不完全统计,国内轮胎翻新企业已近千家,年产能约为2000万条。轮胎翻新企业年产量达到5万条以上的已超过50家,年产量超过10万的企业已有15家以上,最大的生产企业年产量已达到30万条以上;再生胶及其配套生产企业也达千余家,年产能350万吨。再生胶生产企业年产量达到万吨以上的已超过100家,5万吨以上的生产企业已超过10家,最大的生产企业产量已达10万吨;胶粉生产企业200余家,年产能100万吨;废旧轮胎热裂解,在我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规范化科学裂解,由于投资大,生产出的炭黑质量差,难于销售,发展缓慢,其应用比例不到10%,年产量约为5万吨。另一种是土法炼油占90%以上,对环境污染严重,由于投资小、回收快、利润大,尽管国家明令禁止,但屡禁不止。
2009年轮胎翻新量为1300万条、再生胶产量达245万吨、胶粉产量不足10万吨。
(二)产业布局呈集群式发展的态势,民营投资占主导地位。国内一些规模较大的轮胎翻新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山东、四川、福建、江苏等地,已形成国有、民营和外资多种资本共存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民营资本成为主导力量;再生胶生产已形成河北唐山、江苏南通、山西平遥、浙江温州、河南焦作、广东茂名、四川雅安等地区为重点的再生胶生产基地。形成废旧轮胎回收、拆解、再生、深加工一条龙的产业链。
(三)关键性技术有所突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轮胎翻新、胶粉、再生胶生产的关键设备已由原来主要依靠进口到现今基本实现国产化,而且大多数产品已解决或达到国际水平。
2、轮胎翻新形式已由热翻斜交胎为主改变为以预硫化法冷翻子午胎为主。
3、一些现今检查设备的运用,使得翻新轮胎检测更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从而确保了产品的质量。
4、再生胶的助剂由高污染物变为污染排放较少的新型替代产能,在尾气治理、能耗降低方面已大有改观。
5、胶粉脱硫技术实现了动态、低温、常压、连续,净排放。
6、低温微负压催化裂解技术的应用,将黑色污染变成绿色能源,实现了连续、低温、节能、减排、高效、环保的目的。
三、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十五”及“十一五”期间,国家对资源再生综合利用产业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扶持:
2002年1月10日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目录》,将“废旧轮胎”列为回收、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
2005年6月27日和7月2日国务院相继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号和23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把“废旧轮胎”作为回收利用的重点之一,“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并要求“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强调“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将轮胎翻新再制造等列入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并将“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列入我国的又一项基本国策;
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和《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即156号和157号两个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在财产政策上的扶持力度;
2009年1月1日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
在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的指引和扶持下,废旧轮胎作为可再生资源被提倡循环利用已成为人们的广泛共识,也给轮胎翻新与循环利用行业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我国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旧轮胎翻新量逐年上升,再生胶产业蓬勃发展。全行业开始实现从传统工艺方法和传统观念,向新型工业化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清洁生产转变;从简单的回收利用、减少污染,向遵循生态规律,以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废旧物无无害化处置等内容的转变。
四、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旧轮胎翻新方面存在的问题有:
1、国家对新轮胎的可翻新性缺乏强制性技术质量标准,部分新轮胎在制作时就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达不到翻新胎体标准;
2、国家对轮胎的使用没有强制性磨耗极限检测要求,使用者缺乏轮胎保养意识,载重车辆超载使用的情况普遍,造成胎面严重磨损和胎体被压坏,可翻几率低;
3、部分轮胎翻新企业,为消减投资成本,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极低,多半采用手工加工,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加之伪翻胎事件屡禁不止,直接影响了翻新轮胎的形象和声誉。
(二)再生胶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再生胶生产企业受到利益驱动,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致使产能过剩。再生胶生产企业两极分化现象突出,一批骨干企业是生产规模万吨以上,最大的生产企业年产能已达到10万吨,小的生产企业年产能仅在千吨左右;
2、部分企业生产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3、再生胶生产企业缺乏财税政策支持,环评达标的再生胶生产企业也无法享受轮胎翻新机胶粉生产企业所能够享受的财税优惠政策。
(三)被国际公认的环保型、资源型的胶粉工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
1、设备和技术自身存在一些问题;
2、发展资金不足
3、胶粉下游产品应用研发滞后,导致市场销售不畅。
(四)废旧轮胎裂解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国家没有相关的检验标准;
2、采用规范化科学裂解方法,由于投资大,废旧轮胎收购成本极高,生产出的炭黑质量差,造成销售不利,难于大范围推广;
3、土法炼油屡禁不止,对环境污染严重,也阻碍了投资者的信心。
综上所述,废旧轮胎最佳的利用方式为翻新,当翻新次数达到11次后不能够再翻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