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许可证”。该牌照需以公司为主体进行递交申请工作不得以个人形式申请。主要针对于在线下拍摄短片、短视频、微电影、专题专栏或线上发布录制视频等企业所需要办理的资质。
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绩良好、对社会效益突出的机构,可以定为“合格”,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就为“不合格”。
未申请却开展业务有何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