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洗洗手液出口美国的要求:
在美国,免洗消毒洗手液属于局部消毒的非处方药(OTC,Over-the-Counter),与去屑洗发水、含氟牙膏、防晒霜等产品一样,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监管。虽然属于药品类,但大部分OTC产品的合规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
一般来说,FDA会统一审查用于OTC药品的活性成分,并最终出具一份OTC专论(OTCMonograph)。OTC专论就相当于活性物质标准,对于OTC产品,只要其中的活性成分满足OTC专论的要求,就可以不经FDA审批直接上市。
需要注意,不用FDA审批并不意味着OTC药品上市没有任何合规义务,产品仍旧需要满足-定的要求,具体的要求如下:
01、OTC药品里的活性成分必须有现成的OTC专论,并且企业所用的活性成分符合OTC专论的要求,否则产品就要做OTC新药申请;对含酒精的免洗消毒洗手液来说,酒精在美国已经有相应的OTC专论,所以只要用于生产的酒精满足专论的要求,产品上市就可以不用经过FDA审批了。
02、OTC药品的生产商或进出口商必须进行FDA厂址登记,对美国境外的企业来说,则需要委托美国境内的代理进行FDA厂址登记。
03、为OTC药品申请一个国家药品编号(NDA,NationalDrugCode)。
04、企业必须把将要进入美国市场的所有OTC药品列出清单并在FDA进行备份,之后此清单每年至少要在6月和12月更新两次。
05、OTC药品的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标签规定。
06、生产工厂必须满足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GMP)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