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前9月,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头寸已经达到了惊人的28789亿美元,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了2022年全年的839亿美元。面对越来越多的深圳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合规的投资流程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在遵守国际规则、尊重当地法律的前提下,深圳企业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实现长远发展。今天,来具体聊聊关于深圳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手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深圳发改委针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监管政策
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令”)的规定,发改部门根据企业类型、投资金额和投资流向分为备案和核准监管的方式。鑫达李经理将用下面这张图详细讲解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时对项目的监管要求。
二、发改委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材料
以向深圳市发改委申请办理并购境外公司(并购目标公司股东为外方)备案为例:
1、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3、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4、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5、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6、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
7、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8、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以深圳发改委为抬头)
三、发改委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流程
四、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案例讲解
A.注册地位于深圳的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不考虑子公司层级)被认定为中央企业的,如以此类主体作为投资主体进行境外投资,须报请国家发改委备案或核准。此时,实际的项目审查周期将显著长于深圳发改委审批周期。
B.关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认定,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新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但,在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发改部门监管认定标准动态性特征明显。因此,在实际操作时需要对项目进行个案(CasebyCase)分析。
C.最新一期资产负债表净资产为负的企业难以通过发改部门评审。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前应从财务角度充分论证该境外投资行为的商业合理性。
鑫达咨询提供全面的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服务,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随时咨询李经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