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在境外注册的企业需要注销,这种情况下企业该申请什么手续,本文将为大家带来成都商务局境外投资备案注销办理指南(申报说明)
一、申请条件
经四川省商务厅备案(商务部核准)的境外投资企业或境外分支机构。
二、适用范围
境外企业已注销或全部股权已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为非中国法人的境外企业或外籍自然人(含港澳台地区自然人)。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境外投资终止报告表》。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资格类”—“境外投资管理”—“证书查询”,选择对应的境外企业信息“申请注销”,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后打印《企业境外投资终止报告表》。注销理由应当真实、准确、详细,与企业境外投资统计数据匹配。
(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以下统称《证书》)原件。企业遗失《证书》的,应当先在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境内主体注销(转让)境外企业的相关决议。
四、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企业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商务厅窗口(以下简称“商务厅窗口”)提交注销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核。四川省商务厅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出具注销确认函。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四川省商务厅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注销确认函。
(四)领取注销确认函。企业取件人凭身份证,到四川省商务厅窗口领取《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或联系四川省商务厅审批处以其它方式领取《注销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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