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带来成都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发生变更申报的说明,即成都商务局境外投资备案变更办理政策,为有意在海外i开展业务的企业提供参考。
一、申请主体
经四川省商务厅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
二、适用范围
境外企业和投资路径名称、投资金额(增资、减资)、股权结构、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等内容的变更。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资格类”—“境外投资管理”—“申请证书”,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机构申请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二)企业准备真实性审查材料(见“五、真实性审查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以图片、PDF、word或压缩包格式上传到“系统”中 。
(三)两个以上国内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并且相对大股东是成都企业的,应当以相对大股东为主体开展申报。申报前相对大股东需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申报时应将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的说明、相关决议等材料扫描,一并上传。
(四)含有国资成分的境内主体,特别是国有控股(独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如上级管理部门有相关文件要求在项目实施或报批前,须履行其他相关程序的,应主动告知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一并上传。
四、办理程序
(一)提交初审。企业在“系统”中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并告知成都市商务局查阅。成都市商务局查阅材料提交情况,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受理转报”或“退回”)。
(二)复核审查。四川省商务厅对系统中“转报”的企业真实性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内从“系统”中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颁发《证书》。《备案表》填写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在《备案表》中声明其境外投资无《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的,四川省商务厅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需征求商务部意见的,征求意见时间除外)内予以备案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以下统称《证书》),并在系统中出具备案回执。
(四)领取新《证书》。企业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备案回执(加盖境内公司公章)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商务厅窗口领取《证书》,或联系四川省商务厅审批处以其它方式领取《证书》。
(五)退还原《证书》。企业在领取新《证书》时,须退还原境外投资证书(原件)。
五、真实性审查材料
(一)境外投资真实性审查材料
已设立独立法人或已并购参股的境外子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1、已设立或并购(参股)的境外企业章程;
2、境内投资主体关于变更境外投资相关情况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应包含前期境外企业建设或经营情况,情况须与企业境外投资统计数据匹配)。申请增资的,说明还应包括相关可研报告、增资资金来源情况、增资资金测算依据等;申请其他事项变更的,说明还应包括关于变更事项的介绍;
4、境内投资主体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系统”);
5、属于增资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提交对标的的尽职调查、《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并购合同(协议);属于境外企业部分股权转让给外方而减资的,还需提交相关合同(协议);
6、《境外投资备案表》;
7、营业执照。
(二)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真实性审查材料
已设立非独立法人的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提交以下材料:
1、境内投资主体关于变更境外机构相关情况的决议;
2、境内投资主体的真实性承诺书;
3、《境外投资备案表》;
4、营业执照。
注:相关材料原文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外文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相关资料均应加盖企业鲜章(骑缝章)。
以上内容便是成都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办理变更指南的全部内容,鑫达李经理可协助广州企业完成以下内容①对外投资方案的设计与评估;②全程指导准备境外投资备案办理的规范性材料(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真实性承诺、股权架构、资金证明等);③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及说明、投资环境分析、尽职调查等内容)、投资项目说明、备案表等境外投资申报文件;④在发改委、商务部门提交书面和系统的资料,协助完成外汇管理局的登记手续;蕞终拿到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企业境外项目备案通知书》,鑫达咨询提供全面的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服务,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随时咨询李经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