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部分企业未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机构设计不完善,导致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难以保证。这种情况在下属公司中尤为普遍,制约了内审机构管理职能的发挥。
审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审计人员数量不足,且往往身兼数职,如同时兼职纪检监察、党建等工作,导致审计任务量大、工作负担重,影响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审计质量的提升。
审计人员专 业能力不足:随着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的深化,对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 业精神等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目前部分基层国有企业内审人员总体素质普遍偏低,知识结构单一,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内审工作发展的需求。
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不顺:部分企业未建立独立的内审部门,而是将内审与财务、纪检、党建等职能合并,导致职责不分,内审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够:内审机构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不可避免地受本企业的利益限制,难以客观、公正地对审计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工作程序不规范:部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质量较低,起不到应有的监控作用。例如,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问题定性模棱两可等。
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一些企业虽然制定了内审制度,但未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制度,缺少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和报告期的审计复核等关键环节,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计结果未得到充分利用:部分企业对审计结果和问题不够重视,认为审计问题与安全生产、经营指标相比无关紧要,导致审计结果未能转化为改进管理的实际行动。
问题整改不力:在问题整改方面,一些企业存在选择性整改、应付式整改、机械式整改等现象,整改措施不够有力、责任未落实到人、整改不全面和未彻底整改的情况时有发生。
管理权责不清:国企集团普遍存在组织机构庞杂、管理层级多等问题,导致管理权责不清,监管鞭长莫及,难以定责追责。
风险防范意识差:企业在开展投融资活动及经营活动时,仍存在担保风险、流动性风险、高负债风险等。部分企业对风险评估不足,未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导致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