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鉴定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以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为承重结构的民用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该标准将民用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分为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三个层次进行评级。
在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方面,根据不同的结构构件类型,如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砌体结构构件和木结构构件,分别从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裂缝或其他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进行鉴定。
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中,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根据地基变形或地基承载力的评定结果确定,斜坡场地上的建筑物还需考虑边坡场地稳定性的评定结果。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级综合考虑结构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的评定结果。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的安全性在该系统专设的和参与该系统工作的各种承重构件的安全性评级基础上,根据该部分结构承载功能等级和结构整体性等级的评定结果确定。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等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综合评定。一般情况下,按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较低等级确定。当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评为 Au 级或 Bu 级但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的等级为 Cu 级或 Du 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鉴定单元所评等级降低一级或二级,但后所定的等级不得低于 Csu 级。对建筑物处于有危房的建筑群中且直接受到其威胁,或者建筑物朝一方向倾斜且速度开始变快等情况,可直接评为 Dsu 级。
工业建筑鉴定标准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2019 适用于以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为承重结构的单层和多层厂房等建筑物,以及烟囱、储仓、通廊、水池等构筑物。
该标准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三个层次。其中结构系统和构件两个层次的鉴定评级包括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必要时可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安全性分为四个等级,使用性分为三个等级,各层次的可靠性分为四个等级。
在构件的鉴定评级中,包括安全性评级、使用性评级和可靠性评级。安全性评级标准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且安全不必采取措施、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但仍能满足下限水平要求可不采取措施、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应采取措施、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使用性评级和可靠性评级标准类似。
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根据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确定。例如结构系统的安全性评级标准中,A 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不影响整体安全,可能有个别次要构件宜采取适当措施;D 级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已严重影响整体安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工业建筑物的综合鉴定评级可按所划分的鉴定单元进行可靠性等级评定,以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