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根据省市亩均办文件精神,县亩均办牵头对2023年度全县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4日-11月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亩均办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客观、公正,匿名反馈将不予受理。
桐庐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注:
1.根据企业2023年度各项指标数据,分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地块)两类,评价结果分成A(优先支持类)、B(鼓励发展类)、C(监管转型类)、D(整治提升类)四档。
2.规上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附加分。规下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规下企业按地块进行评价,税收为单宗地块上所有工业企业税收之和,地块上所有企业共享评价结果)。
3.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每年公布一次,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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