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
那么哪些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呢?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这类医疗器械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体温计、血压计、脉搏仪、心电图机等诊断器械。
2、医用缝合针、不可吸收缝合线、避孕套等手术器械和医用耗材。
3、输液泵、注射泵、激光采血机等治疗器械。
4、超声治疗设备、物理治疗设备、磁疗器具等康复器械。
5、医用X射线设备、超声诊断设备等医学影像器械。
6、呼吸机、麻醉机、手术室设备等临床诊疗器械。
7、医用卫生材料、敷料、护理器械等卫生敷料类产品。
8、以及其他符合中度风险特征的医疗器械。
具体的类别归属可以通过药监局发布的相关公告和目录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