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荷载检测鉴定流程
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的检测方法很多,如钻芯法、拔出法、压痕法、射击法、回弹法、超声法、回弹超声综合法、超声衰减综合法,射线法落球法等,其中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是应用*广的无损检测方法,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与无损检测的参数(超声声速值、回弹值、拔出力等)之间建立起来的关系曲线称为测强曲线,它是无损检测推定混凝土强度的基础。测强曲线根据材料来源,分为统一测强曲线、地区测强曲线和**( 率定)测强曲线三类。
利用回弹仪( 一种直射锤击式仪器)检测普通混凝土结构构件抗压强度的方法简称回弹法。下面着重介绍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1 检测原理及特点
1.1 原理
由于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与其表面硬度之间存在某种相关关系,而回弹仪的弹击锤被一定的弹力打击在混凝土表面上,其回弹高度( 通过回弹仪读得回弹值)与混凝土表面硬度成一定的比例关系。因此以回弹值反映混凝土表面硬度,根据表面硬度则可推求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1.2 特点
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虽然检测精度不高,但是设备简单、操作方便、测试迅速,以及检测费用低廉,且不破坏混凝土的正常使用,故在现场直接测定中使用较多。影响回弹法准确度的因素较多,如操作方法、仪器性能、气候条件等。为此,必须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注意回弹仪的保养和校正。《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 J/T23-2001)中规定:回弹法检测混凝土的龄期为7 d~1 000 d,不适用于表层及
内部质量有明显差异或内部存在缺陷的混凝土构件和特种成型工艺制作的混凝土的检测,这大大限制了回弹法的检测范围。另外,由于高强混凝土的强度基数较大,即使只有15% 的相对误差,其误差也会很大而使检测结果失去意义。
2 仪器
测量回弹值使用的仪器为回弹仪。回弹仪的质量及其稳定性是保证回弹法检测精度的技术关键。
2.1 类型
国内回弹仪的构造及零部件和装配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回弹仪》( JJG 817-93)的要求。回弹仪按回弹冲击能量大小分为重型、中型和轻型。普通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大于C50 时,通常采用中型回弹仪;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小于C60 时,宜采用重型回弹仪。传统的回弹仪是通过直接读取回弹仪指针所在位置读数来测取数据的,为一直读式。目前已有的新产品有自记式、带微型工控机的自动记录及处理数据等功能的回弹仪。
2.2 影响检测性能的因素
影响回弹仪检测性能的主要因素有:①回弹仪机芯主要零件的装配尺寸,包括弹击拉簧的工作长度、弹击锤的冲击长度以及弹击锤的起跳位置等。②主要零件的质量,包括拉簧刚度、弹击杆**的球面半径、指针长度和摩擦力、影响弹击锤起跳的有关零件。③机芯装配质量,如调零螺钉、固定弹击拉簧和机芯同轴度等。
2.3 钢砧率定作用
我国传统的回弹仪率定方法是:在符合标准的钢砧上,将仪器垂直向下率定。由上述影响回弹仪检测性能的主要因素可知,仅以钢砧率作为检验合格与否往往是欠妥的。只有在仪器3 个装配尺寸和主要零件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钢砧率定值才能够作为检验合格与否的一项标准。
本建筑物处在7度抗震设防区,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物场地类别为Ⅱ类,基本风压为0.75kN/㎡,地面粗糙度为B类。采用Ⅰ级、Ⅱ级热轧钢筋。
1.2检测的目的、内容、仪器和依据
1.2.1目的
建筑物二层局部楼面的承载能力。
1.2.2内容
a) 检测建筑物的外观质量、现状和使用情况。
b) 结构布置和轴线尺寸。
c) 构件截面尺寸检测。
d) 框架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
e) 框架结构钢筋配置检测。
f) 结构和构件损伤及缺陷情况检测。
g) 根据检测结果和国家规范对本建筑物进行结构复核验算,根据复核验算结果提出检测鉴定结论和建议。
1.2.3检测仪器
1. ZC-3型回弹仪;
2.KON-RBL(D)-1551型钢筋位置测定仪;
3. Classic5a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4.游标卡尺,钢卷尺;
5.其它检测工具。
1.2.4检测鉴定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 -2004);
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4.《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版);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0.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
厂房承重检测鉴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2.1当需对砼结构构件进行材质及有关耐久性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砼强度的检验宜采用取芯、超声、回弹或其他有效方法综合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规程的规定。
2砼构件的老化可通过外观状况检查,砼中性化测试和钢筋锈蚀状况等检测确定。必要时应进行劣化砼岩相及化学分析,砼表层渗透性测定等。
3从砼构件中截取的钢筋力学性能和化学成份,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2.2当需对钢结构构件进行钢材性能检验时,应按本标准*4.2.5条的规定执行,以同类结构构件同一规格的钢材为一批进行检验。
2.3当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砌筑质量和砌体强度检测时,除应按本标准*4.2.5条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强度检测,应根据国家现行砌体工程检测技术标准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检测。
2对于砌筑质量明显较差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要求的结构构件,应增加抽样数量。
2.4围护结构的调查,除应查阅有关图纸资料外,尚应现场核实围护结构系统的布置,调查该系统中围护构件和非承重墙体及其构造连接的实际状况、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以及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老化损伤、破坏失效等情况。
2.5对工业构筑物的调查与检测,可根据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和组成参照建筑物的规定进行。
结构分析与校核
2.6结构或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校核,需要时还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校核。
2.7结构分析与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分析与结构或构件的校核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
2结构分析与结构或构件的校核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
3结构上的作用标准值应按本标准*4.1.3条的规定取值。
4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确定。根据不同期间内具有相同的原则,可对风荷载、雪荷载的荷载分项系统按目标使用年限予以适当折减。
5当结构构件受到不可忽略的温度、地基变形等作用时,应考虑它们产生的附加作用效应。
6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根据构件的实际状况和已获得的检测数据按下列原则取值:
1)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按原设计标准值取值;
2)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或材料性能已显着退化时,应根据实测数据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取值。
7当砼结构表面温度长期**60℃,钢结构表面温度长期**150℃时,应按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规范计入由温度产生的附加内力。
8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取实测值,并结合结构实际的变形、施工偏差以及裂缝、缺陷、损伤、腐蚀等影响确定。
2.8当需要通过结构构件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性能和使用性能时,应按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