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邦咨询公司团队主要来自于高校、主流基金管理机构、知名律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泰邦咨询的服务对象包括/国有及市场化投资基金、基金小镇、私募管理机构、QDLP/QFLP申请、创业公司、小微型机构等

第五条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本办法和证监会的其他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
实施监督管理香港金融公司牌照收购转让,
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核实投资
者对基金的出资金额与其出资能力相匹配香港金融公司牌照收购转让,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
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负责募集的私募基
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投资者是否
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拟登记机构对登记信息、材料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修改的时间和协会采取前述方式核查、研判的时间,不计入
办理时限
第五十四条 私募基金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
或者私募基金,所投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
的其他的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私募基金,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
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募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以非自有资金出资;
(三)直接或者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在境内开展私募证券基金业务且外资持股比
例合计不低于 25%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持续符合下列
要求:
(一)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为在境内设立的公司;7
(二)境外股东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且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
已与证监会或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
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境外股东最近 3 年没有
受到监管机构和机关的重大处罚;
(四)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
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五)在境内从事证券及期货交易,应当独立进行投资
决策,不得通过境外机构或者境外系统下达交易指令,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和协会规定的其他
要求- 33 -
第七章 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创业投资基金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一)符合《私募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二)基金存续期限在 5 年以上;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自清算开始之
日起不得以私募基金名义新增募集、投资等与清算无关的经
营活动香港金融公司牌照收购转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登
记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香港金融公司牌照收购转让,已 实缴资金的合法来源并具备相应的出资能力, 出资能力材料应当能够覆盖其全部认缴出资
私募基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为被投
企业提供一年期限以内借款、担保,但借款或者担保到期日
不得晚于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或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该
私募基金实缴金额的 20%,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香港金融公司牌照收购转让,- 37 -
第七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
基金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违
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条例》的,依法应予
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香港金融公司牌照收购转让,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
以所在机构的名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不得在其他营利
性机构兼职,但对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现违法违规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
时报告证监会,同时抄送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证
监会派出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
募集资金的,应当与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签署资金募集委托合- 23 -
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香港金融公司牌照收购转让,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对外兼职的应当具有合理性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中止办理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并说明理由:
(一)拟登记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
伙人、主要出资人因违法违规被、检察、监察机关
立案调查,或者正在接受金融管理部门、自律组织的调查、
检查,尚未结案;
(二)拟登记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
伙人、主要出资人出现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仲裁
等法律风险,或者可能影响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重大
内部,尚未消除或者解决;
(三)拟登记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
伙人、主要出资人、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尚未消除;
(四)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协会中止办理;
(五)提供有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4
的信息、材料,通过欺骗、贿赂或者以规避监管、自律管理
为目的与中介机构违规合作等不正当手段办理相关业务,相
关情况尚在核实;
(六)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和协会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五十七条 基金合同终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发生终止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组织对私募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