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型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化推进全市“315”科技创新体制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集聚资源开展攻关,力争在相关产业领域取得技术突破,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开发一批标志性目标产品,根据《建德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分配实施细则》(建科〔2022〕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种子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包含的15大战略领域开展攻关。同时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传统产业创新提升,面向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碳酸钙高质量发展、农业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实现一批重大产品产业化示范,支撑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企业已被认定为雏鹰计划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达到高企认定标准的重点研发领域企业参与申报),原则上应建有杭州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
2、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项目研发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期满,且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4、申请项目必须在建德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建德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解决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共性或关键性难题和项目。
5、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企业已拥有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支持已申请或计划申请相应知识产权的重点研发领域企业参与申报)。
6、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的市场导向类项目,能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项目研发投入应在200万元以上。
7、申请项目执行开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之间,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二)建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种子资金项目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发展有潜力、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2、申报企业项目须已中试或产业化,项目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4、企业拥有1件以上Ⅰ知识产权或3件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5、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业经省科技厅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按要求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报送上一年度年报信息;或申请企业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统一采用纸质材料报送。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所在乡镇(街道)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局高新科(洋溪街道江景路1号201室)。
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包括:(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材料;(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上年度财务报表;(5)上年度纳税申报表;(6)研发科技人员证明材料;(7)高企/雏鹰计划证明材料;(8)杭州市及以上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建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种子资金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包括:(1)《建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材料;(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5)上年度财务报表;(6)上年度纳税申报表;(7)研发科技人员证明材料;(8)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披露申报条件中各项指标情况);(9)国高企或省科小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附件:1.2024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申请表
2.2024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3.建德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表
4.建德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下载附件点击链接: 关于开展2024年建德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
建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