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如下:
承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135.
需承担的赔偿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2.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及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
特殊情况说明:即使用人单位后来补缴了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对于其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此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才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