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通常,生产日期是指完成产品所有生产工序的时间。
扩展说明: 对于大型有源医疗器械,生产日期的确定应遵循严格的标准。生产日期通常指的是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的时间,即产品达到最终成品状态的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确定一个合理的生产日期点。例如,可以将整机组装完成并通过初步检验的时间作为生产日期,而不是最终打包检验的时间。这样做可以确保生产日期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因日期不明确而导致的追溯困难。同时,企业还应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以便用户和监管部门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