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基础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填写完整并包含企业基本信息、生产产品信息等内容的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企业合法经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验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
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有):该通知书必须包含明确的住所,且与企业安全承诺书上承诺的住所一致。
平面图: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展示生产场所及其周边环境情况。
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生产加工各功能区域的布局。
设备布局图:在车间布局平面图中标示设备设施的摆放位置。
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列出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清单,包括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提供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以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关键控制点。
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列出企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资格和能力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提供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房屋、土地产权证明:证明企业拥有合法的生产场所。
租房、租地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土地产权证明:如企业租赁生产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环保证明:如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达标鉴定报告等,证明企业符合环保要求。
取水证明(如适用):如企业抽取地下水作为生产原料,需提供取水证明。
食品安全承诺书(新设立企业、迁址或改扩建企业须提供):企业承诺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的书面承诺。
以上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在准备这些资料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