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Form F)的格式填写如下:
一、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
由签证机构给出的唯一编号。
二、1. 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Exporter)
详细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信息。名称应与商业发票上的出口商一致。
三、2. 生产商名称、地址、国家(Producer)
如果货物由多个生产商生产,可以列出主要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如果不知道生产商信息,可以填写 “Not available” 或 “Not known”;如果出口商也是生产商,则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四、3. 进口商名称、地址、国家(Importer)
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信息,应与商业发票上的进口商一致。
五、4. 运输工具及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填写运输工具的名称,如船舶名称、航班号等,以及运输路线,包括出发地、目的地和转运地(如果有)。例如:“By sea from Shanghai, China to Valparaiso, Chile via Hong Kong”。
六、5. 备注(Remarks)
可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如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如果没有备注内容,可以留空。
七、6. 项目编号(Item number)
对货物进行编号,从 1 开始依次递增。
八、7. 包装唛头及编号(Marks and numbers on packages)
填写货物的包装唛头和编号,应与实际货物包装上的唛头一致。如果没有唛头,可以填写 “N/M”(No marks)。
九、8. 包装数量及种类;货物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货物的包装数量和种类,如 “10 cartons”(10 个纸箱)。货物描述应详细准确,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应与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一致。
十、9. 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
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原产地标准填写:
“WO”:完全获得,即货物完全在出口成员方获得或生产。
“WP”: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即货物在出口成员方经过了实质性加工,满足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要求。
“PSR”:货物适用区域价值成分要求,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 40% 等具体要求时填写。
十一、10. 毛重或其他数量(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填写货物的毛重或其他数量,如净重、体积等,应与商业发票上的数量一致。
十二、11. 发票编号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填写商业发票的编号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