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生态之要,水污染问题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以下简称《计划》),体现了政府治理水环境污染的巨大决心,在社会上引起了重大反响。
一、切“实”:契合形势需要,意义重大
我国是一个淡水资源较为缺乏的国家,严重缺水区和极度缺水区占国土面积60%以上。但同时,水资源污染态势极为严峻,部分城市河段污染严重,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国际经验表明,城镇化率超过50%以后,将是水污染危机的高发期。近年来,各地由于水污染而导致的供水问题日益增多,如广西镉污染事件、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等。据监察部的统计显示,近几年水污染事故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水污染严重程度确实到了不得不治理的地步,在水不够用的背景下,污染导致的“有水不能用”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紧迫。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审时度势,及时出台《计划》,无疑将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水资源污染起到防范与治理的作用,进而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强有力的行动指南。
二、务“实”: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可实施、可考核
《计划》共包括10条、35款、76项、238个具体措施。具体来看,首先是切中要害,针对性强。长期的粗放型发展,高污染行业仍占到相当高的比重,污染物排放仍然处于高位,尽管常规污染物已经出现下降态势,但污染物排放引致的水环境恶化态势,未得到根本扭转;存在一些缺水型地区发展高耗水行业导致地下水超采;取用水管理不规范、盗取水现象普遍存在;用水效率不高,浪费现象突出等,所有这些都是引起我国水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其次,措施可操作性强。通篇来看,文件直入主题,提出的238个措施也极为具体且明确,并且提出的一些具体措施,充分结合了现实状况,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后,提出了具体的考核指标与节点。《计划》在措施的论述中,花了较大篇幅,在多项措施的最后均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这为具体考核提供了明确的数字指标,增强了文件的可考核性,是文件的一大亮点。
三、落“实”:更加强调贯彻执行
《计划》的出台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如何把文件落实好更为关键。为避免出现纸上谈兵,《计划》在落实方面进行明确部署,在76项措施后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责任落实部门,并且直接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这体现了对责任落实的重视,也显示了政府对落实好文件的决心。另外,为增强地方政府落实的力度,提出了严格目标任务考核的硬性约束。《计划》提出,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措施具体可行,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随着文件的步步扎实推进,必将推动青山绿水常在的梦想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