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元宇宙NFG系统背景,价值,特点
对于元宇宙该怎么理解*初的元宇宙,其实只是一个名词,出现于科幻小说《雪崩》,主要描绘了一个庞大的虚拟现实世界,人们通过虚拟数字化身控制。一开始的元宇宙的定义也不过就是一个,平行的虚拟数字世界。慢慢的元宇宙成了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方向,各大企业也开始进军到元宇宙的开发当中。
现今的元宇宙,已经不是单单的凭空幻想,如今各行业都可以通过元宇宙实现一些目标价值,例如电商。
目前在元宇宙这个大框架中能够实现电商的应用功能有很多,其中独具代表的就是NFG系统。
对于NFT大家应该都知道,就算不知道NFT应该也知道B特币,那么NFG又是什么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如果把NFT看做是虚拟/货币,虚拟商品的话,那么NFG就是体现他们价值的线上商城,交易所。
提到NFG商城的话,那就该跟大家提提数字藏品了,之前都应该有听说关于NBA球星库里的猿猴头像吧,还有数字视觉艺术家Beeple的一套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以NFT的方式在佳士得拍出了6936万美元。这些都是数字藏品的代表,也是元宇宙NFG系统的主要玩法。
那么NFG系统有哪些特点
对于大企业来说:
1.对于传统大企业,进行NFT(G)营销,可以吸引90、00后用户群,进而产生消费和品宣
2.将数字藏品与品牌/产品权益绑定,实现全新营销模式
3.***联合营销,提升效益
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
1.拥有了全新的变现渠道,如各大博物馆,可完美的将线下藏品转化成有价值的线上藏品
2.对中小企业而言,NFT(G)是打造品牌、摆脱产品同质化以及行业内卷的**工具
对于普通藏家来说:
1.拥有了较低门槛的变现渠道
2.可提高非名家的作品价值
3.只要作品流通,就能够持续获得版权收益——香!
4.藏家有机会获得增值收益以及历史藏家收益——香!
对于平台来说:
1.时代机遇,有机会逆袭
2.提供了非同质化商品更加公平、公开且更高流通效率的交易平台,打开了新的文创交易市场
3.赚取丰厚的数字藏品交易抽佣
拓展资料:今日普法
第四十三条 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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