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认真落实财政部、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安排资金,严格按制度管资金、管项目,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
一是统筹安排资金。按照资金“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把与农村安全饮水相关的资金,进行通盘考虑,整体运作,统筹安排,协调使用,解决了项目投入条块分割、资金分散、资金使用集合效应不高的问题。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先审核项目,后下达预算”的规定,据实据效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将各级补助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和标准安排使用资金,单独建账核算资金。
三是实行绩效考评。对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对完不成目标任务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扣减收回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并责令市县自筹资金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四是实施全程监管。及时足额兑现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优先安排资金支持与老百姓饮水安全直接相关的水质处理和供水工程等配套项目建设。严把项目预算审核关,从源头上控制投资。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防止超规模、超概算、超预算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