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财政部联合下达了重庆市201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标志着重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重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将连续实施三年,通过试点,实现三大目标:
一是建立起工程完好、配套齐全的灌溉工程体系。即通过中央财政末级渠系改造补助资金的引导,以用水户协会为主体,组织受益农民投工投劳,在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已完成续建配套的基础上,完善末级渠系配套工程,构建一个工程完好、配套齐全的工程体系。
二是建立起科学的灌区末级渠系管理体制。即通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同时,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将改造完成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或使用权)明确归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最终使农民用水户协会成为末级渠系工程的产权主体、改造主体和管理运营主体,全面实现农民用水自治。
三是建立起灌区良性运行机制。即在工程改造和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同时,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农业水权制度,实行按定额用水,节约转让、超用加价的经济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保障工程良性运行、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管单位和农民用水户协会良性发展的灌区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