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一下特许经营备案过程中遇到的以下一些问题:
1.特许经营备案中的商标许可
根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特许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未注册从事特许经营有风险,目前我国的商标许可不是排他许可,特许方可授权多个使用人,而且商标保护的地域性限制,许多商标超过一定地域还可以被他人任意使用。所以,一帜特许经营备案服务团队针对这两个点深入研究,建立了一套快速注册商标的操作流程,同时也具备专业的商标保护措施,可随时为特许经营企业服务,防范特许经营活动中的商标被侵权风险。
2.特许经营备案中特许方和分特许方的关系
直接特许和分特许是特许经营的两种主要方式,分特许的意思是特许人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打包授予给一个受许方,该受许方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给其它被特许人(分受许人)。直接特许好控制,但是因为合同的相对性问题,特许方管理分特许关系的可能性较小,经常相互扯皮。特许方对分受许方的业务经营和质量监控很难做到统一,最终导致总部品牌和商誉受损。一帜特许经营备案服务团队对特许经营活动中的合同进行了梳理总结,对其中法律风险有自己专业的法律处理机制,专门预防和处理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特许经营合同关系。
3.特许经营的备案资料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过程,有两个要点:材料和时间
先说材料。虽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仅仅是要求备案,不要求许可,但是准备的材料也是十五类,几百页,而且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去各个部门跑证明材料,按要求搭建直营店等
至于时间。在特许经营备案过程中有很多关键的时间节点,错过就得重来或者承担不利后果,而且因为仅仅是备案商务主管部门没有义务提醒申请人处理相关事务,特许人自己错过的可能性很大。根据最新的条例规定,所有特许人在首次订立合同15日之内都要去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不备案,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关系不成立,导致被特许人办法维权,而特许人还要面临罚款;另外在签订以后所有加盟合同的30日内,还要跑商务部门备案,不备案就会丧失特许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