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市管〔2024〕54号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对照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目标,有效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提质增效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总体总体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就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
以xijinping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奋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要求,推动“勇攀高峰、勇立潮头”开新局的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坚持企业视角、需求导向、满意标准、前沿示范、落地见效,以“五个坚持”推进“五大跃迁”,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推进“从内到外”跃迁。从助力民营内资企业发展到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共同促进、平等保护、均衡发展,突破外资企业市场准入的制度性障碍、数字化门槛,对接世行评价体系、国际通行规则。
--推进“从照到证”跃迁。从围绕营业执照、便利市场准入退出,到强化证照协同、畅通“准入即准营”,在许可审批领域挖掘更大改革蓝海蓝海,突破证照改革协同的系统性问题,打通机制性梗阻、推动政策性创新。
--推进“从实体到电子”跃迁。从传统纸质证照“一本”走天下,到持续丰富电子证照,特别是“企业码”应用,贯通“一码通行、一码通办”等数字场景,突破电子要素多跨协同的应用壁垒,提升现代治理能力。
--推进“从依法合规到信用提升”跃迁。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向分级监管、信用监管、数字监管系统融合,突破传统监管方式局限性,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诚信经营水平。
--推进“从基本服务到增值服务”跃迁。从标准化、规范化的基本政务服务,到个性化、定制化的增值政务服务拓展延伸,高效闭环解决市场经营主体需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链条延伸,实现“一件事”向“一类事”跃迁。
二、主要举措
(一)推行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拓展港资企业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应用,线上核验可免予纸质提交;建立委托公证人代办、实名核验和电子签章机制,委托公证人经香港投资者委托可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代为实名核验和电子签章,实现港资企业市场准入全业务类型全程网办“零见面”。延伸探索多渠道可信身份认证数据源,提升身份验证服务水平,为便利外资企业市场准入“零见面”探索经验。
(二)构建外资企业市域全覆盖登记体系。实现全市各区县登记机关外资登记管理全覆盖,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就近办”“同城通办”,构建形成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审批、监管、服务为一体的全维度场景,赋能市域协调均衡发展。
(三)加强电子证照多维协同应用场景。围绕便捷高效、功能齐全、模式创新、实用有效,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应用,构建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监督为一体的食品安全多跨场景管理模式,拓展在线业务办理,丰富公众交流服务、提升在线日常监管功能。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构建杭州特色应用场景。
(四)探索备案事项智慧审查和信用承诺办理。落地省局试点,强化数字技术应用,完善信用承诺和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智慧审查和“自主负责+信用承诺”办理模式,加强事前指导,完善事后核查,提升备案事项办理质效,进一步在药品、医疗器械等备案事项领域改革探索。
(五)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一证多址”。加强证照协同联动,在“一照多址”前提下,探索同一县(市、区)域内食品、药品连锁门店“一证多址”改革,总部作出承诺后可免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以“一件事”标准推进证照变更登记集成办理,有效压减办理时长和制度成本。
(六)推行全生命周期合规指导。在准入、年报、广告宣传、消费纠纷处置等重点环节,平台经济新业态、农贸市场交易管理、计量器具生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等重点行业,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等重点领域建立合规指引,为企业上好“入市第一课”。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向事前引导疏导,加强全主体常态化提示预警信息推送,降低合规成本。
(七)拓展触发式监管范围和领域。以不触碰安全底线为前提,进一步拓展触发式行政检查监管事项清单。选择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且具备行业风险感知能力的“四新经济”行业试行触发式监管。实施触发式监管的,原则上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或全覆盖重点监管等主动检查方式进行日常监管,实现“无事不扰”。
(八)推进联合惩戒信用监管闭环。深化信用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借助智慧监管手段构建“制度清晰、信息互通、结果共享”的信用惩戒工作机制。通过失信信息全领域归集、惩戒流程全系统贯通、惩戒场景全方位展示、惩戒结果全闭环应用,打通市场监管失信惩戒措施落地“最后一公里”。
(九)开展企业信用提升建设行动。丰富企业信息公示内容,探索拓展自愿信息公示范围。加强行业专属信用指导,探索在特定业态领域提供专属服务、专属诚信文化宣教活动,促进新业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高。
(十)拓展一体集成增值服务。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推进完善“只进一门、一网通办、一线应答”工作机制。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完善“一类事一站办”服务,加强系统集成、流程优化,丰富拓展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导办帮办服务机制,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构建政务服务新生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延伸拓展增值化政务服务是助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效举措。各地要提高站位,以“五个坚持”为原则,以“五大跃迁”为目标,切实加强各项举措在本地区本部门组织实施,严格责任落实、提高效能时效、优化服务保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贯引导。各地要切实加强法治底线,完整制度支撑,以标准、规范、统一为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举措感知度、服务满意度。各地要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完善政策、举措、服务的供给机制,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积极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发展预期,增强来杭投资创业信心。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立足“后亚运时代”大背景,对标“勇攀高峰、勇立潮头”高标准,积极探索实践、深化完善、迭代创新各项举措。鼓励各地对照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要求进行整体谋划和制度设计,精心推出一批“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举措、改革项目,以改革创新抢抓机遇,切实发挥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中的重要作用。
本意见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