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解析
湖南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备案(ODI 备案),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ODI 备案的定义
境外投资(ODI),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二、申请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若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较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需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否则很难通过审查。
投资类型限制: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会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三、备案流程
湖南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的外汇登记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四、所需资料
一般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发改委备案请示文件。
境外投资备案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拟成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决议。
项目背景说明。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资金证明(存款证明原件)。
审计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发改委备案和商务部(厅)核准可以同步操作进行,原因是向两大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几乎一致。
若想提高 ODI 备案的成功率,建议先办理由商务部(厅)核准的《境外投资证书》,然后再办理发改委签发的《境外投资备案》。
资金证明以提交企业近期三个月的存款证明为准,具体证明开具时间以提交正式 ODI 备案申请所需材料之日为准。
递交的材料一定要实行预提交制,即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将准备递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局经外处审核并提供修改意见,然后根据修改意见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需注意,境外投资备案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企业在办理前详细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备案顺利进行。同时,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细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湖南企业密切关注当地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