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质量安全鉴定和加固改造,是建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建筑法》,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也就是说建筑工程特指房屋建筑工程。既有建筑泛指迄今仍存在着的房子,对既有建筑开展质量安全鉴定,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可靠性鉴定
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对重要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检查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二、安全性鉴定
受火灾、台风、地震、白蚁侵蚀、化学腐蚀、意外撞击、地基变形等原因导致房屋结构损伤后,对结构受损范围和受损程度进行检测评估、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房屋安全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建筑物,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营业性场所、旅馆业等公共场所的建筑,需要在许可审批前进行房屋的安全性鉴定;在房屋增加楼面荷载、进行加层扩建或进行改造装修前,对结构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测、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房屋安全鉴定对其他怀疑其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的各类建筑,对建筑物进行检测、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三、建筑抗震鉴定
对于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或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提高的建筑,特别是提高了抗震设防类别的中小学校舍和医院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经过改造但改造设计未考虑现行的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既有建筑质量安全鉴定和加固改造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在我国,农村自建房市场长期存在一个严重的弊病,由于农村自建房多为低层建筑,这类型建筑往往处于国家质量规定的边缘,一般由村民自建,或者交由没有任何shigongzizhi的施工队承建,农村施工队基本上处于三无状态,无人才、无技术、无足够的资金,很难有效保障自建房质量安全问题。再加上近年来海南旅游业的兴起,琼中县内很多自建房屋在未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就盲目开展改建加层等改造行为,将自住房变为经营用房,如改为民宿,农家乐等。
在自建房中,尤其是琼中农村所建房屋是达不到国家建筑标准的,也应当满足农村用房一般使用要求,从某种角度来说,农村自建房施工质量差的现象相当普遍。方十房屋检测提醒,如果户主对自建房的质量存在明显的异议,可以委托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注意一定要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自建房实际上是一个很的事情,建房之前,不光需要对建造过程有一些了解,建好之后,涉及后续的维护保养也要跟上。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自建房,很多人以为建完了就完了,其实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