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两地车牌(FV 车牌和粤 Z 车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FV 车牌:
企业相关材料: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格,包含企业和车辆的基本信息等。
企业营业执照: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纳税证明:上一年度或近三年在广东省的纳税凭证,纳税额需达到相应标准(一般为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证明企业的纳税情况符合申请要求。
车辆相关材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证明车辆的所有权和基本信息,需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车辆的合法行驶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照片:车辆的正面、侧面、后面 45 度角照片,用于车辆信息的核对和备案。
驾驶员相关材料:
驾驶员的身份证:证明驾驶员的身份信息,需原件及复印件。
驾驶证:包括内地驾驶证和香港驾驶证(如果有),原件及复印件。
驾驶员的免冠大一寸证件照:用于制作相关证件。
粤 Z 车牌:
企业或个人基本资料:
书面申请:企业或个人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粤 Z 车牌的意图和用途。
企业方面,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业登记证》(如适用);个人方面,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投资及纳税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证明企业的外资背景和投资合法性。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及完税凭证,纳税额需达到相应标准(根据不同口岸和地区有不同要求)。
车辆及驾驶员资料:
车辆登记文件,如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证明车辆的合法性和所有权。
驾驶员需持有两地驾驶证(即香港和内地驾驶证),香港居民还需提供回乡证和身份证。
《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用于申请车辆和驾驶员的往来资格。
其他辅助材料:
投资者登记证明,如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关系证明等,证明投资者的身份和投资关系的合法性。
车辆和司机的彩色照片,用于办理车牌时的记录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