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注册署的公司管理条例规定,香港公司在向香港税务局申报税务时,都应提交相应的审计报告。因此,想要为自己的香港公司证明往年的税务申报并未违反香港相关税务条例,则应该为香港公司补齐过往财年的审计报告,同时应该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出: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不需缴纳税款。
而且,补做过往财年亏损的审计报告显然更为安全。首先,处于亏损状态的香港公司有审计报告的支撑,税务申报更为充分,香港税务局对递交了审计报告的香港公司更为信任,能显著降低查税的风险;其次,由于审计报告是香港税务局计算应缴税额的重要文件,当财年业务单据完善,更符合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证明香港公司属于正规营运公司,并非“壳公司”,防止被列入重点监督对象。
对于以往已经递交过的税表,也不需要重新调取重报。香港税务局规定,只有盈利的香港公司需要缴税,而亏损的香港公司则不需要缴税,甚至亏损额还能抵扣下一财年的盈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