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点说就是香港居民或者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要在国内办理相关事务时,有关部门会要求对其香港出具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手续。例如用于香港公司在国内投资、设立代表处、法律诉讼、或者香港结婚证、香港学历证书、香港出生证等文书,在国内使用都必须办理香港律师公证,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
香港律师公证范围香港律师公证
1、个人证明类别香港律师公证证明身份: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国籍、护照资料、结婚证明等。香港律师公证证明为物业登记业主、企业东主、股东、董事或银行资信、经济情况、证明收入、书面单据,亦或者是已签订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资料等。
2、企业证明书类别香港律师公证证明香港有限公司情况,如香港公司BR、Cl、NC1或AR1、章程,还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香港律师公证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商业登记号,或提供公司出具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抑或是已签订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资料等。
3、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香港律师公证办理个人、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4、在国内成立办事处香港律师公证如果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亦或者参加国际招标、申请商标、签与诉讼、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等。
5、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香港律师公证按揭国内房地产、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