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国家标准委收到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等 24 个省市区共发布的 852 项标准,以下为部分地区发布情况:
天津市: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1 项。
河北省:共发布 70 项,其中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4 项,邯郸市 26 项,邢台市 3 项,保定市 10 项,沧州市 9 项,廊坊市 5 项,衡水市 2 项,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5 项。
山西省:共发布 207 项,其中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38 项,太原市 8 项,阳泉市 4 项,晋城市 8 项,晋中市 3 项,忻州市 7 项,吕梁市 29 项。
内蒙古自治区:共发布 64 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54 项,鄂尔多斯市 1 项,呼伦贝尔市 7 项,锡林郭勒盟 1 项。
辽宁省:共发布 38 项,其中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1 项,大连市 5 项,抚顺市 1 项,阜新市 3 项,盘锦市 4 项,铁岭市 1 项,朝阳市 2 项。
吉林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4 项,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 项。
黑龙江省:共发布 28 项,其中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4 项,佳木斯市 13 项,黑河市 4 项,绥化市 7 项。
上海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0 项。
江苏省:共发布 67 项,其中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3 项,南京市 9 项,徐州市 3 项,苏州市 13 项,南通市 8 项,淮安市 3 项,盐城市 9 项,镇江市 3 项,泰州市 5 项。
浙江省:共发布 21 项,其中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 项,杭州市 16 项,宁波市 4 项,湖州市 15 项。
安徽省:共发布 12 项,其中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 项,黄山市 4 项,滁州市 7 项。
福建省:共发布 27 项,其中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2 项,福州市 3 项,厦门市 12 项。
河南省:共发布 36 项,其中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6 项,郑州市 3 项,洛阳市 3 项,南阳市 4 项。
湖北省:共发布 24 项,其中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7 项,武汉市 3 项,宜昌市 2 项,襄阳市 2 项。
湖南省:共发布 33 项,其中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4 项,长沙市 4 项,株洲市 3 项,衡阳市 2 项。
广东省:共发布 51 项,其中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36 项,广州市 5 项,深圳市 6 项,佛山市 4 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发布 38 项,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8 项,南宁市 4 项,柳州市 3 项,桂林市 3 项。
陕西省:共发布 43 项,其中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32 项,西安市 4 项,宝鸡市 3 项,咸阳市 4 项。
甘肃省:共发布 32 项,其中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4 项,兰州市 4 项,天水市 2 项,酒泉市 2 项。
青海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5 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8 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发布 29 项,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3 项,乌鲁木齐市 3 项,克拉玛依市 3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