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957-2023《实验室常见化学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管理规范》是湖北省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发布,3 月 6 日实施的地方标准。以下是主要内容:
适用于湖北省生态环境、食品、化工及医药领域化学实验室开展测量设备期间核查活动,其他专业领域实验室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可参照执行 。
实验室应制定期间核查管理程序,策划及实施测量设备期间核查时,需综合考虑设备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检验检测标准方法等对测量设备计量性能和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历次检定 / 校准和期间核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核查对象:重点关注使用年限较长、稳定性和可靠性下降等 9 类测量设备,如使用频繁的设备、检定 / 校准周期较长的设备等。
核查计划:实验室应策划并制定年度期间核查计划,明确核查的各项具体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唯一性标识、核查内容、方法、频次、指标限值要求及判定准则等。
核查方法:依据测量设备的使用要求,结合相关文件资料制定适宜的核查方法,并在实施期间核查时,对环境条件、核查使用标准、内容和方法、结果判定等逐一确认。
期间核查应由授权任命的仪器操作人员负责完成,并根据相关核查指标限值要求进行单项指标判定,最终由实验室技术管理层或指定责任人结合实验室管理要求作出核查总体结论。
实验室技术管理层应关注年度测量设备期间核查实施及完成情况,适时了解或掌握常用测量设备的运行状况及计量溯源的符合性,确保在下一次检定 / 校准前测量设备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