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做大型化工装备的企业煤炭为原料、燃料时,宜靠近原煤开采或运输方便的地区。
3.2.12 厂址选择应有利于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发展,宜选择性质相近或有协作关系的企业作为相邻企业。
3.2.13 厂址选择应符合工厂远期发展规划的要求。
3.2.14 改扩建工程应优先在现有厂区内挖潜改造,充分利用闲置的场地和设施,整合土地资源。当需要另外选址征地时,应妥善处理新、老厂区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和依托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3.2.15 厂址选择应同时落实水源地、排污口、国内做大型化工装备的企业废渣填埋场、道路、铁路、码头及其他厂外相关配套设施的用地。
3.2.16 下列地区或地段不得选为厂址:
1 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
2 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划定的森林、农业保护及发展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
3 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流沙、地面严重沉降或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采矿塌落、错动区的地表界限内;
4 蓄滞洪区、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5 危及到机场净空保护区的区域;
1 厂址选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它将对工程的整个生命周期都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必须慎重。
厂址选择阶段应考虑石油化工工厂的特点,国内做大型化工装备的企业考虑其对建厂条件的特殊需要以及建成后运营阶段对运输等方面的需求,应保证工程的各阶段在技术上都是可行的。同时,还应特别注重是否存在社会稳定风险以及工程对当地、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影响,考虑其在各方面将产生的影响和产生的效益。
厂址选择工作一般有两种工作方式:一种是由宏观产业布局确定了厂址的地域,并且由工业园区规划确定了工厂的具体位置,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应按照第3.2.2条规定的考虑因素逐条研究和分析,以确定厂址具备建厂条件,国内做大型化工装备的企业如果研究发现指定的厂址存在严重缺陷,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则需要及时提出意见,研究解决对策。第二种是有不同地域或不同地段的多个厂址可供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设计人员按照第3.2.2条的规定,对各厂址的经济、技术条件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和比较,并记录到设计文件中,以便为终决策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
3.2.2 本条所规定的各项分析和评价,一般都应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周边设施、环境的现状对本工程的影响,二是本工程的建设对周边设施和环境的影响。
1 把对厂址安全构成威胁的所有因素,国内做大型化工装备的企业如防火、防爆、防毒、防洪、地质灾害等,集中起来着重进行定性分析。
2 确定厂址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战略布局的要求。
3 工程对环境影响是能否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罗列厂址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及防护距离,研究其与本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必要时可利用污染指标的计算数值进行量化分析和比较
6 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或矿产资源储备区;
7 水资源匮乏的地区;
8 严重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地段、国内做大型化工装备的企业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