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司局函
护动函[2011]28号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
关于印发2012年财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实施项目申报指南制度的通知》(林计发〔2006〕172号)精神,我局2012年部门预算中的 “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繁育”和“珍稀濒危物种调查监管”2个项目将实施项目申报指南制度。为保证各单位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和初步方案、“一上”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上述财政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2),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实施项目申报指南制度的通知》和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报项目申报材料和支出预算,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司。
二、有关要求
1、2012年财政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提出申请,逐级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不上报或不按规定程序上报项目申报材料和支出预算的单位,一律不予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2、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及支出预算按指南要求报送我司,同时发送本单位财务部门。
3、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公布在国家林业局网页www.forestry.gov.cn主页“保护司”司局子站中的“公告通知”栏目下,请各单位自行下载。
主题词: 野生动植物 项目申报 指南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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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发送:办公室、计财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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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 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 |
2011年4月20日印发 |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2012年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繁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繁育
该项目主要承担珍稀濒危物种及其分布区的栖息地恢复、野外巡护、反盗猎和收容救护、繁育及放归自然等工作。2012年本项目根据物种状况分别予以重点支持和适当支持,其中:
一是重点支持面临灭绝风险、受到较大威胁、国内外关注或保护压力大的极度濒危野生动物(见附录一)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见附录二);
二是适当支持其他急需加强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本项目的具体工作领域如下:
(一)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包括:一是对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遭到破坏的栖息地进行恢复和改造,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的扩大营造良好的生境;二是用于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的野外巡护,防止及遏制盗猎野生动物或盗采野生植物等违法活动;三是对发现、收容的野生动物伤病个体进行治疗、养护和放归自然;四是对生境变化导致生存受到威胁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个体进行移植;五是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遭受自然灾害时采取拯救措施;六是建立社区共管保护机制,促进周边社区参与、支持保护,提高保护效力;七是开展上述野外保护拯救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和试点示范,以及编制相关技术指南和工作手册等。
(二)珍稀濒危物种繁育。包括:一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源引进和调配,含购买、运输、检疫等;二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源人工繁育补助,含食物、药品、养护和设施维护等;三是人工繁育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放归自然补助,含放归自然区域生境恢复及改善、运输、检疫等;四是人工培植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重引入补助,含重引入区域生境恢复及改善、移植、运输、检疫等;五是野生动植物种质基因资源样本收集与保存;六是野生动植物繁育试点及规范化示范补助;七是野生动植物种标本收集与保存;八是野生动植物种源档案记录及管理等。
(三)大熊猫保护工作,包括野外大熊猫救护、巡护、大熊猫放归研究,圈养种群个体标记,圈养大熊猫饲养补助,圈养大熊猫种群流行病防控和种质基因保存等方面。
二、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和繁育,对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及执法没收和收容的野生动物实施救护,并对治愈的野生动物组织野外放生;巩固现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人工繁育种群,通过试点、示范等措施推广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规范化模式,促进濒危物种拯救繁育,带动驯养繁殖业和种植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主要种群及其主要栖息地开展野外巡护工作,使其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促进种群数量的稳步增长;对破碎化、岛屿化的野生动植物生境实施整合、恢复和改善;通过开展野外大熊猫救护、巡护工作、野外放归试验等,加强大熊猫保护工作。
各项目应围绕上述总体目标,设置项目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科学分析预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的条件:从事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管理、人工繁育、种质资源保存的机构,具有相应的人员力量、技术和基础设施条件,管理制度健全。所有申报项目须有项目实施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参与或经其同意。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渠道
国家财政投入、地方财政配套以及单位自筹等。
(二)资金使用范围
本项目资金须用于为开展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野外巡护、生境维护与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食物补充、野外伤病个体的救护放归、受威胁珍稀濒危野生植株的移植、突发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食物补助、种源引进及调配、种质资源保存、人工繁育个体放归自然隔离检疫及基因检测、保护繁育试点示范等必须进行的物资采购、仪器设施维护、交通运输、差旅、技术检测及咨询、劳务、会议、资料购买及整理等事项。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求
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须明确工作内容、物种、人员力量、任务量、资金核算标准,涉及野外保护的要确定区域、面积及路线和说明野外种群状况,涉及人工繁育的要提报种源个体档案,做到测算依据充分,各项数据准确可靠,并详细说明经费测算依据、测算过程以及筹资方案。
五、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批准的经费情况,研究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建立专门的工作制度,编制相应的《任务书》,并严格按《任务书》实施,及时督促检查,确保达到预定目标。项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必要时,还应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评审、验收,确保资金使用成效。
六、项目成果
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照项目《任务书》逐项说明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预定目标实现情况。
(二)项目实施前后,该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或种群)和栖息地状况对比,或人工繁育野生动植物种源状况对比。
(三)通过实施项目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技术突破或新经验总结。
(四)项目实施区域及周边社区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监管机构检查意见。
(六)其他成效和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