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涉到中医药的濒危物种,国外多是持反对态度,认为中医药的发展加速甚至是直接导致某些物种的濒危甚至灭绝。不过,从我国数千年野生药材资源的利用历史,因药材采集而导致灭绝或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仅有人参等寥寥数种。”5月25日,中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孟智斌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说。
如果对药用动植物濒危的原因仅仅归咎为中医药发展,孟智斌认为这是片面的。“物种栖息地的丧失和破坏、猖獗的盗猎和贸易行为等都对濒危物种产生了负面影响,但不能否认,在已经遭受其他环境和人类巨大压力的情况下,不合理利用将会使物种的生存威胁更趋严重。”
通常对“濒危”可以理解为某类物种已经处于或可能将来濒临灭绝境地。目前国际上对“濒危物种”有两套标准:一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受威胁物种红色名录”标准,二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标准。
人工种养殖规模在扩大
随着中成药产业的迅速扩张,药材经营体制的变革,以及中药材资源在食品、饮料、保健品、其他卫生产品和出口贸易中的无节制扩大利用,越来越多的野生中药物种资源减少、衰竭甚至濒危。
“近些年,国家也在加大对中药濒危物种资源的投入力度,许多野生种类的大规模人工种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野生资源的压力。”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养殖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王卫权认为,中药材的发展或多或少地对某些野生物种产生了影响,但如果适当地进行科学化、规模化的人工种养完全可以解决中药对濒危物种大量需求的局面。
他以穿山甲为例谈道,目前我国每年对穿山甲的需求量在百吨左右。而穿山甲的整体数量却在我国呈现出急剧递减的趋势。这种供需矛盾在价格上体现得最为明显,一公斤的穿山甲片从以前的400元左右飙升到现在的2000元以上。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国正试图通过对穿山甲的人工养殖来解决中医药对其需求。此外,对麝、蛇等物种的养殖也获得了成功。
针对有些人认为,在品质上野生的物种优于人工种养殖的观点,王卫权认为这一方面是由于“物以稀为贵”的观念在起作用,另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人工种养殖不太了解。“现在有些人工种养殖物种的成分含量丝毫不逊于野生物种,并且在经过人工的干预后,成分更全面、含量更高”。
被忽视的野生植物物种资源
“很多人谈到濒危物种的时候,往往对野生动物的关注程度要远远高于野生植物,其实,许多野生植物物种资源就是在这种忽视中逐渐走向衰竭。”孟智斌说。
根据最近一次全国中药材资源调查统计,我国有12807种中药材资源,其中有11146种植物,占中药材资源的87%,1581种动物,占中药材资源的12%。
孟智斌指出,一些濒危植物虽然已被广泛栽培,但其野生种群却越来越稀少,甚至面临着灭绝的危险。如胡桃的野生种质资源在我国仅见于新疆伊犁、河谷的两个分布点;人参仅见于东北的一些零星地点;黄连仅十分稀少地见于陕西南部,湖北西部和四川东部的一些地区;银杏的野生居群较为确定的分布是在浙江西北部的天目山。根据一项初步统计,我国中药材野生(主要是植物)物种资源呈衰退趋势的比例高达80%左右。
可持续利用之路
“如何使中药濒危物种资源和现有仍较丰富的其他物种资源得到保护、恢复、发展和持续利用,保障中医药事业的资源基础,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孟智斌认为,濒危物种保护与中医药文化传承应走双赢之路。
早在2002年,国家科技部等曾颁布过《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年~2010年)》指出,“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特别要注意对濒危和紧缺中药材资源的修复和再生,防止流失、退化和灭绝,保障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如何使中药濒危物种得到有效的可持续发展,孟智斌认为,除了加大对濒危物种保护的同时,还应该以同样的力度加大对现在正利用和今后新开发利用的“资源物种”进行规范管理,对现有的药材资源,特别是野生资源,进行实时的动态管理。
“在此意义上,建立‘野生资源濒危预防机制’比‘预警机制’更符合‘可持续利用’的含义。”孟智斌坦言,可持续利用不仅要保证人民生产、生活持续和不断增长的需求,还要维持物种在生态系统或生物圈中的结构和功能作用。
孟智斌认为我国对中药濒危物种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应该朝着以下4个方面努力。
第一,建立中药材资源持续利用开发影响评价体系。这个体系应与资源开发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同等重要,并纳入国家的有关法律。
第二,严格限制中药材市场对濒危或重要野生物种的自由经营。国家虽然对某些中药材规定了属国家专营或者需其他的许可,但大部分种类没有规定或有规定但没有严格执行,使我国野生药材资源的利用大部分处于来源不明、数量不清的局面。
第三,加强中药材资源持续利用政策和技术的研究,严格控制人工种养实验研究的规模、范围和技术方法。
第四,制订明确的保护名单调整制度及等级标准,实时调整重点保护物种名录。我国现行所有有关物种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应明确对保护名录调整或修订时间及程序的规定,及时有效地根据物种资源的变化情况来调整对有关物种的保护力度和管理对策。
在此基础上,王卫权还提出,在国家层面上,还应加强对重点濒危物种逐渐推行专营,采取集中管理、计划使用,以保证经营和使用的合法性、持久性,最大限度地保护濒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