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精密立式加工中心(即;垂直Z轴)的几何精度检验的要求及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基本上具有三个数控轴线,即三个线性轴线(X、Y和Z)至2 000 mm 的精密立式加工中心,也适用于滑枕﹑套简或主轴头的附加运动,如:回转轴线(A'、B'和C')。
本部分在附录中列出了可能的附加任选水平轴和两种附加主轴头的检验项目:—-附录A;任选水平轴(检验项目AGl~AG6);
—附录B;阿转摇摆主轴头﹒具有一个数控回转轴线(检验项目BG1~BG2);
—--附录C;回转主轴头,具有相互垂直的两数控回转轴线(检验项目CG1~CG7).线性轴线行程大于2000 mm的精密立式加工中心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0957的本部分的引用面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7421.1—1998机床检验通则第1部分:在无负荷或精加工条件下机床的几何精度(eqv 1SO 230-1: 1996)
ISO 8525-1;1990机床通用部件名义尺寸至800 mm的工件随行托板ISO 8525-2;1990机床通用部件惇名义尺寸大于800 mm的工件随行托板
3一般要求
3.1本部分中的所有线性尺寸,偏差和相应的允差的单位为毫米,角度偏差和相应的允差一般用比值表示,但在有些情况下为了清晰也用微弧度或弧秒表示,表达式的等效关系如下:
0.o10/1 0o0-10×10-5 -10 prade2”"
3.2︰使用本部分时应参照GB/T 17421.1,尤其是机床检验前的安装、主轴和其他运动部件的升温、检验方法和检验工具的推荐精度。机床的安装水平和环境温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参照GB/T 17421.1一1998中3.1调整机床安装水平,水平仪在纵向和横向的读数均不超过
制造厂的规定;
—--检验时,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0℃±2℃内,机床和检具在测量环境中放置足够长时间(宜不少
于12 h.以确保检验前达到稳定状态。
3.3本部分所给出的检验项目的顺序并不表示实际检验顺序。为了装拆检验工具和检验方便起见,可按任意次序进行检验。
3.4﹑检验机床时,根据结构特点并不是必须检验本部分中的所有项目。为了验收目的而要求检验时,可由用户取得制造厂同意选择一-些感兴趣的检验项目,但这些项目应在机床订货时明确提出。
3.5本部分在检验项目中指出的检验工具仅为举例。可以使用相同指示具器和具有至少相同精度的检验工具。指示器应具有0.001 mm或更高的分辨率。
3.6为简明起见,本部分的几何精度检验项目仅附一种结构形式的机床简图。
3.7︰对于带有几个托板工作的机床,涉及到托板的围有几何特性或与机床轴线有关的运行状态的检验(检验项目(15~(G318),如果在机床订货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仅对锁紧在工作位置上的任意一个代表性托板进行。
3.8当软件设备可用来补偿某些检验项日偏差时,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可在使用或不使用这些补偿的情况下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当使用软件补偿时,应在检验结果中标明。
3.9本部分中的机床按照它们的结构和沿线性轴线运动的部件,划分为12种基本结构型式。这些结构型式分别用数字01~12标明。其结构型式分类见表]",结构型式见图1。
3.10本部分推荐用一种短代码的标志来表示机床的结构型式,这种标志由下列部分给定的顺序组成:
a)“精密加工中心”;
b〉本部分标准编号:c)字母“V"代表“立式”:
d图1中相应框图和表1序号栏内标明的数字。
示倒:工作台沿X劬线运动.立柱沿¥轴线运动,主轴箱沿⒉轴线运动的精密立式加工中心的标志为:
精密加工中心GB/T 20957.2型式VO7
3.11当实测长度与本部分规定的长度不同时,则规定的允差值应根据B/T 17421,1--1998中2.3.1.1的规定按能够测量的长度折算。折算结果小于0.003 mm时,按0.003 mm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