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1E级阀门电动装置(以下简称“电动装置" )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的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安全相关阀门(包括多回转和部分回转运动形式的闸阀、截止阀、节流阀、隔膜阀、球阀和蝶阀等)配套的电动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7电气控制设备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208- -2008,IEC 60529: 2001,IDT)
GB/T 1222多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 (GB/T 2222- -2005,IS0 5210: 1991, MOD)
GB/T 12223部分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 (GB/T 12223- -2005, ISO 5211:2001, MOD)
GB/T 13306标牌
EJ/T 531核电厂安全级阀门驱动装置的鉴定(EJ/T 531- 2001, IEEE Std 382 - -1996,MOD)
JB/ T 2195 YDF2系列阀门电动装置用三相异步 电动机技术条件
JB/T 8862阀门电动装置寿 命试验规程
HAP 003核电厂 安全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称转矩(推力) nominal torqne/trust
电动装置允许承受的转矩(推力)值
3.2
堵转转矩stall torque
电动机转子被堵住时电动装置的输出转矩
3.3
控制转矩control torque
在开、关两个方向,转矩控制机构所能控制的转矩范围值,又称为切断转矩。控制转矩有大控制转矩和小控制转矩之分。大控制转矩为转矩控制机构所能控制的大转矩;小控制转矩为转矩控制机构所能控制的小转矩。设置转矩set torque根据用户要求,出“前调整设置的电动装置控制转矩值。
3.5 .
输出转速output speed
电动装置输出轴的转动速度。
4一般要求
4.1电动装置性能应符 合本部分或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加工质量应符合图样要求。
4.2电动装置 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
a) 设计图样:
有关技术条件及计算书等技术文件;
c)单项试验和综合试验大纲。
4.3电动装置由下列部件组成:
a)电动机:
减速机构:
c)转矩控制机构
d) 行程控制机构:
o) 位置指示机构(如需时) ;
f) 手一电动切换机构:
x) 手动操作机构。
4.4电动装置按鉴 定程序分为以下三类:
a) K1 类电动装置一-安装在核 反应堆安全壳以内,在地震荷载下和在正常、事故和/或在事故后
环境条件下仍能执行其规定的功能:
b) K2类电动装置- 安装在核反应堆安全党以内,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和在地震荷载下仍能执行
其规定的功能:
e) K3类电动装置-一 安装在核反应堆安全壳以外,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和在地震荷载下以及对某
些设备所规定的事故环境条件“下能够执行其规定的功能。
4.5工作环境条件包括:
a)电动装置的正常 使用环境条件见表I;
b)电动装置的特殊使用环境条件见表 2;
e) 电动装置的事故工况环境条件见表3; .
d).上述各类电动装置的工作环境条件, 如另有规定,则应按技术规格书执行。
4.6电源条件包括:
u) 电动装置额定电压为三相AC 380V, 电压和频率的变化范園如表4所示:
b)仪表和控制电源 -般为AC 220V,电压变化范围为187V-~-253V.频事变化范围为47Hz~51Hz.
如有特殊要求时,在技术规格书中规定。
4.7电动装 置与阀广的连接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1222. GB/T 12223的有关规定成按用户技术规格
书耍求执行。
4.8重量超过30kg的电动装置,一般应有一个能承受电动装置整体重量的起吊装置,在缺少起吊装置
的情况下,制造厂应说明装拆要求。
4.9电动装置在转 动的两个方向上,均应能承受2ain的120%的额定转速的运转。
4. 10电动装置的手轮操作 力不应超过300N,短时操作力不应超过60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