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应具备稳定性、独立性。
根据我们实务经验,申请机构办公场所的独立性具体可体现为独立前台、LOGO、合署办公地的物理隔离(如办公区域的物理隔断),面积在 80~100 平。
2、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申请机构在申报时应提交办公场地使用证明。如为直接租赁所得,提供租赁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
如为转租所得,提供原租赁协议、转租协议、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同意转租的确认文件;
如由股东、关联方等无偿提供取得,提供原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无偿使用证明、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同意使用的确认文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3、申请机构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根据我们实务经验,若申请机构拥有独立且可使用的办公场所,可以与其他的公司共用一个场地,但应保证拥有符合申请机构实际员工人数的场地面积,且该营业场地不得为住宅。
(5)股东出资能力
本阶段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进行展开:
1、实缴出资*少需要缴多少?
2、股东的出资能力怎样证明?
(1)按照新规注册或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
(2)注册及实缴资本
根据行业惯例, 我们建议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 协会实缴比例25%以上,我们建议300万哦,部分地区工商注册时也可以做到注册资本 500万,实缴200万(个例)
(3)历史经营情况
基金业协会关注申请机构历史经营情况,主要是防止申请机构有以下行为: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兼营与买方“ 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兼营其他非金融相关业务;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申请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申请机构提交私募登记申请时,不应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资产负债比例较高、大额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情形。申请机构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 应保证资金往来真实合理。
申请机构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前已实际展业的,应当说明展业的具体情况, 并对此事项可能存在影响今后展业的风险进行特别说明。若已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应确保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财产之间独立运作,分别核算。目前我们建议不如新设来的干净快捷。
实践中,成立满一年的申请机构,要求提供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对于成立时间更久的客户,可能会要求提供历史的财务报表。所以,对于成立时间较早的客户,都会先跟客户询问历史的经营情况,如果有收入,需
要确认收入的来源, 是否有对应的合同和发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