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前置要求
根据《办法》规定,实际上,海南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中一个条件可以满足,但不能全部满足)。
一、省直有关职能部门或者市、县人民政府对符合本部门需要和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基金企业,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推荐函。
二.注册地在海南指定区域。目前,海南明发文件同意注册的有:三亚市“三亚亚太金融小镇”、琼海市“博鳌基金小镇”、澄迈“海南生态软件园”。不过,我们预计不久将在海口“江东新区”等园区陆续开放报名。
注:如按上述条件二选择注册地,请注意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地不符。
二、海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对公司的资金来源进行深入审查(即使是合法来源,也不能来自上述行业,国有企业除外)。
二.注册资本不宜过高(建议1000万元以下)。
3、即使注册资本认缴,也要有充分的理由说明今后如何担保认缴。(四)实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
(一)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全部证券及至少2名股权高管,但无论是股权或证券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投资负责人均须具备该资格)
二.上述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以兼职,但不能兼职,也可以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和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兼职。虽然投资总监可以兼职,但好不要兼职,风控总监也不宜兼职。
三、申请机构员工总数不得少于5人,不得允许申请机构一般工作人员兼职。
4、高管简历真实可信,不仅需要上传到申请机构的社保,还需要将简历对应的社保一一上传。5)审核标准和简历要求:风控人员>投资人>其他高管人员>法定代表人>一般员工,简单来说,风控负责人是重要、要求高的。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私募基金业从“鼓励”向“审慎监管”转变,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8年12月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须知”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备案进入历史低谷,整个2019年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人数只是少数,但我们明显感觉到,从2020年开始,私募基金备案开始有序、有分寸地放松。
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公司高管, 在主体注册前应提前对法定代表人的胜任能力做出评估,以免后续变更费时费力;
1)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年纪与行业平均水平一致,不建议 90 后(资历优越除外);
3)具有几年以上**管理经验或中高层工作经历;
4)法定代表人可兼任投资经理,兼任投资的法定代表人需要证明其具有与岗位匹配的履职能力;(证券类投资岗:现任职高管近三年内连续六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股权类投资岗:具有 3 年以上参与/主导股权/创投类项目并成功退出的经历;能提供工作底稿证明(如脱敏版股权项目协议、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决策分析等)
5)一般来说,只能在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如有兼职情况,需披露后审慎判断)
(2)高管岗配备-合规风控负责人胜任能力
要求:合规风控负责人为公司高管,在登记启动前,应提前物色有胜任能力的合规风控人选。
具体要求:
1)有 3 年以上合规风控从业经验;如私募基金管理人风控负责人、其他金融机构风控岗等;
2)能提供脱敏工作底稿/工作情况说明,如托管往来、公司投决会记录、交易记录、自查报告留痕等;
(3)基金经理的胜任能力
要求:基金经理非高管,可由符合胜任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兼任。
具体要求:
1)具有 3 年以上及以上金融机构投资岗位的工作经历;
2)近 3 年内连续 6 个月以上可追溯的业绩证明材料;
1、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应具备稳定性、独立性。
根据我们实务经验,申请机构办公场所的独立性具体可体现为独立前台、LOGO、合署办公地的物理隔离(如办公区域的物理隔断),面积在 80~100 平。
2、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申请机构在申报时应提交办公场地使用证明。如为直接租赁所得,提供租赁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
如为转租所得,提供原租赁协议、转租协议、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同意转租的确认文件;
如由股东、关联方等无偿提供取得,提供原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无偿使用证明、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同意使用的确认文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3、申请机构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根据我们实务经验,若申请机构拥有独立且可使用的办公场所,可以与其他的公司共用一个场地,但应保证拥有符合申请机构实际员工人数的场地面积,且该营业场地不得为住宅。
(5)股东出资能力
本阶段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进行展开:
1、实缴出资*少需要缴多少?
2、股东的出资能力怎样证明?